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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广网-中国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16-10-31 19:14  来源:汇视网   编辑:醉言  阅读量:10709   

中新社北京10月31日电 (记者 丁栋)继家庭联产承包义务制后,中国农村改革又迎来重大制度创新。官方30日出台看法提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适应农民保存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施一切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专家指出,“三权分置”改革最大的冲破是放活土地经营权,在保护农民相应权益的同时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市场,有益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主体的培养,将为农民过程安居和新型城镇化提供保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今后,中国实施农家承包经营,土地团体一切权与农家承包经营权完成了“两权分置”,而跟随工业化、城镇化迅速发展,大批农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陆续扩展,新型经营主体大批出现,土地承包权同经营权分别成为大势所趋。

此次出台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一切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方法的看法》提出,要慢慢构成“三权分置”格式,完善“三权分置”方法,陆续摸索农村土地团体一切制的有用完成方式,落实团体一切权,稳固农家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足施展“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功效,慢慢完善“三权”关系,构成条理明明、构造合理、对等保护的格式。

中国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以为,“三权分置”创新了农地产权制度,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相比较集中土地应用,不只使土天时用效率获得提升,更能显著提升务农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从而提升农业效率和竞争力,既处理了原承包农家的财产权益保护问题,又能处理农业现代化的连续发展基础和增长动力问题。

张红宇以为,“三权分置”下经营权流转和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自给自足生产的农家和兼业农家势必大批削减,而以提供商品农产品、完成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家庭农场、协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农民”将陆续成长发育,随之将大幅度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系统的基础和方向。

《看法》还提出,增强对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耕田能手和新型经营主体。赞同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地力、改良农业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展开土地经营权典质融资。鼓励采取土地股份协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法,摸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用途径。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指出,之前在土地流转过程当中,出现过许多经营主体权益得不到保证的情形,目前将农村土地经营权分别出来,并将经营主体的经营权置于一致重要的地位,有益于保护新型经营主体的权益,有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和推动农业现代化。在经营权独自出来后,农民能够放心勇敢进城,这也有益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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