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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清华自强计划将实行个人自荐 涉及26个专业

发布时间:2015-04-16 10:29  来源:汇视网   编辑:admin  阅读量:14266   

  昨天,清华大学公布2015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

  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含)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据悉,2015年清华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涉及土建类、机电类、信息类、数理类、化生类、社科类(文)以及人文类7大招生专业类别,共计包含专业26个。

   图为招生专业类与初试测试科目一览表

  考生可在4月15日-5月5日期间,登陆“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学生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该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通过”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该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通过初评的学生需参加该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该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该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认定结果生效。

  需要考生注意的是,清华大学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强计划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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