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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出7396套公租房8月12日起接受登记

发布时间:2016-07-09 22:21  来源:汇视网   编辑:樊华  阅读量:10118   

有意参加分配的家庭要在8月12日前登记

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

通讯员穗建报道广州市2016年第一批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共7396套昨日起接受登记,将于9月28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房源点共有4个,总套数为7396套:白云区南悦花苑4354套,龙归花园957套;黄埔区瑞东花园1547套,天河区棠德花苑(新建)538套。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公布,本次公租房的分配对象分为两组,对象一为2016年7月29日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对象二为2016年8月12日前已受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且未在2016年7月29日前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

本次分配采取先向对象一配租,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的方式。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对象一适用以下1、2、3原则,对象二适用以下第1、3原则:

原则 1 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原则 2 配租顺序原则

①优先配租对象;②第一序列轮候对象;③第二序列轮候对象;④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⑤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原则 3 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选择1—4个房源点。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

温馨提示

1.未递交公租房保障申请且有意向参加本次公租房分配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街(镇)领取公租房保障申请表及意向登记表,并在8月12日前按规定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及资料,可以参加本次公租房意向登记及摇号预分配。

2.根据《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关于离婚妇女符合规定条件申请本市保障性住房,在同等条件下应当给予其优先权的规定,本次公租房分配将离婚妇女纳入优先配租对象范围。

3.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

4.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2016年第一批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或登录网站www.gzcc.gov.cn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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