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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调整中秋期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发布时间:2016-09-07 18:09  来源:汇视网   编辑:文辉  阅读量:11417   

中国证券网讯 据大商所消息,大商所公布关于2016年中秋节放假期间调整各种类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告诉。

经研究决定,大商所将在2016年中秋节放假期间对各种类交易保障金标准和涨跌停板作以下调整:

自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将豆油和棕榈油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调整至7%;其他种类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保持不变。

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恢断交易后,自豆油和棕榈油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持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将上述两个种类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方法》有关调整交易保障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障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依照规定命值中较大值实施。

另外,为了使会员单位更明确2016年中秋节放假期间夜盘交易的时间,现提醒以下:

9月14日(星期三)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9月19日一切期货物种聚集竞价时间为08:55-09:00;9月19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大商所表示,关于夜盘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有关实行细则实施。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夜盘交易时间安排的提醒工作,确保市场安稳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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