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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生活类服务业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加计15%

发布时间:2019-10-10 17:26  来源:东方财富   编辑:叶知秋  阅读量:11857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今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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