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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披露不充分派思股份遭上交所问询

发布时间:2016-07-28 15:42  来源:汇视网   编辑:肖鸥  阅读量:8128   

7月28讯:相关事项披露不充分派思股份遭上交所问询

派思股份(603318)昨日夜晚披露,公司27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协作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表示,经过后审核发现,有关事项披露不够充足,为便于投资者投资决策,请派思股份作进一步添加披露。

日前,派思股份宣告,公司分别与颐杰鸿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西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战略协作协议》。

据了解,上交所要求派思股份严厉依照上交所《暂时宣告格局指引第九十七号——上市公司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宣告》添加披露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形(主要财务指标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法、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协议实际实行如今已满足的要求,并客观分析、论证对公司的影响,进行充足风险提醒。

另外,派思股份与颐杰鸿泰和西岳投资签署的战略协作协议均包括了资本市场所作条目,包括“组织中介机构协助派思股份制定后续资本业务规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派思股份融资、并购、员工持股、市值管理等”、“设计期权鼓励筹划、员工持股筹划、通过可调换债或定向增发等方法,赞同核心骨干长久持股”、“在将来三年,西岳投资有责任、有优先权为派思股份引入新的战略投资人”等内容。对此,上交所要求派思股份,披露截至如今前述各项资本运作的筹划、如今进展,并充足提醒风险;如如今未存在有关详细筹划,请公司董事会说明签署并披露上述信息是不是相符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不是会对上市公司股价和市场形成重大影响。

派思股份披露的《战略协作协议》显示,公司与颐杰鸿泰和西岳投资签署的战略协作协议包括了设立PE投资基金和海外并购基金等。上交所要求派思股份说明截至如今上述基金的准备情形,如实用,请依照上交所《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协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规定,添加披露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私募基金、投资基金及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形(基金规模、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投资领域、资金起源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好处关系说明、管理形式、投资形式等信息,并对有关重大不确定性等风险进行充足提醒。

最后,上交所要求派思股份联合公司现有业务、资源、人力储备、前置审批程序、行业准入资质获得的详细情形等,添加披露公司与前述机构展开电站EPC项目、干净能源、光伏、新能源投资、设立海外及国内并购基金、成立境外资产管理中心等有关协作的可行性和有关风险。(记者 孙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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