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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子遭游街女子遭未婚夫借走30万不还其称借条只是爱的承诺

发布时间:2016-08-11 09:30  来源:汇视网   编辑:谷小金  阅读量:12158   

8月11讯:年轻女子遭游街女子遭未婚夫借走30万不还其称借条只是爱的承诺

原题目:未婚夫借走30万不认账 称写借单只作为爱的许诺

嵊州30岁的李蜜斯,从事金融理财行业,年薪几十万,只是人生大事一直没有下落。

去年8月,李蜜斯通过某婚恋网站熟悉了象隐士刘先生。刘先生长得高大文雅,自称在某大型国企上班。两人快速堕入热恋,并在几个月里就订了婚,刘先生家还给李蜜斯家下了聘礼。

在三十岁的年纪找到了“如意郎君”,李蜜斯对未婚夫充满信赖。所以,恋爱期间刘先生屡次表示自己投资理财项目多,希望找点资金“周转”,李蜜斯每次都几万十几万的转账给刘先生。

两人了解三五个月,李蜜斯这前前后后转账了30多万元给未婚夫。未婚夫呢,也很见机,给李蜜斯打了张金额30万元的借单。

但是到了今年年初,热恋期事后,李蜜斯逐步发现自己与刘先素性情不合,常常因杂事产生争持。更让李蜜斯恼怒的是,所谓的“某大型国企上班”等等根本就是海市蜃楼,刘先生不只没有正当职业,还是二婚。

李蜜斯毅然选择与刘先生分别,而且向他讨要乞贷,但被刘先生拒绝,无奈只能告状到象山法院。

法庭上,刘先生矢口否定存在乞贷事实,称李蜜斯是心甘宁愿送钱给自己“花消”,并称当时写下借单只是作为“爱的许诺”,表示的是永不反水的意思。

听了前未婚夫的说法,李蜜斯气得全身颤抖。

最后,通过调查,法院以为李蜜斯转账给刘先生30万元款项是事实,而且综合借单自己和款项金额来看,两边存在假贷合意。

最后法院判决刘先生清偿李蜜斯30万元乞贷并支付相应利息。

承办该案的法官提示,欠据是最能直接证实假贷实际产生的有力证据,假如两边之间确实存在假贷关系,就算是恋人也最好能出具一份正式的欠据。

起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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