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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12月2日起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

发布时间:2016-12-01 18:06  来源:汇视网   编辑:竹隐  阅读量:17339   

山西省 太原市重浑浊天气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公布公布,为应对空气重浑浊、保护大众健康,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决定,依照《太原市重浑浊天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路径行驶的机动车(含暂时号牌车辆)采用交通限行管理办法。

限行时间:2016年12月2日0时至4日24时 。限行区域: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路径)路径范围内 。

限行期间,对进入限行区域路径行驶的一切机动车,实行按车牌尾号限行,12月2日限行 “1”和“9”,12月3日限行“2”和“8”,12月4日限行“3”和“7”(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名数字为准);对进入限行区域路径行驶的载货汽车实施通行证和尾数限行规定。

公布指出,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办法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审定的学校校车和通勤大型载客车;实施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路径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独动力起源、由电念头驱动)。

据介绍,在采用交通限行管理办法期间,除实施公布规定外,太原市其他交通管理办法依然有用。对违背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置。

此前, 依据《太原市重浑浊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太原市重浑浊天气应急指挥部同意,太原市决定公布重浑浊天气橙色 预警,自2016年12月1日0时启动重浑浊天气应急预案橙色(Ⅱ级)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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