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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都7天无理由退货,买房只管“两天”?

发布时间:2019-01-15 12:19  来源:搜狐   编辑:如思  阅读量:10714   

文/华商韬略 羊羊

在这个电子商务普及的时代,网购成了大多数人的消费方式,随着消费人群的增加,它的售后也逐渐完善。

随便在电商平台买双10块钱的拖鞋,都能体验到“7天无理由退货”的服务。现在购房也可以像网购一样,无理由退换了。

1月14号,广东东莞市发布了一条楼市新规,从今年3月1日起,购房者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售卖方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这意味着在规定期限内买房也可以像网上购物一样,提出“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

因房地产交易额数目巨大,购房者在选购房产时,虽然会考虑多方因素,但也免不了中了房产销售的“套路”。

其中售房者利用买方对房源信息不了解的弱点,不断制造紧张气氛,制造价格假象,给买方造成非买不可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

在受到销售者言语的诱导,冲动的购房者容易做出不理智的决定,在与朋友,伴侣,亲人沟通之后,冷静下来的他们,往往会后悔自己当时的决定。

而现在,两天的过渡期,将有效的避免了这种冲动型的购房纠纷。

毕竟上百万的房子和几千的工资,对于普通人来说,房款相当于一个家庭大半辈子的工资,现在面对这个重大决定你有了二次选择权利。

不可否认这条新规,是对购房者的一种保护,但与此同时,我们还有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首先对于预售房付定金到交房的周期就远远大于两天,面对没有收到的房子,未知的因素实在太多。

其次造成房屋业主维权的大多数原因都是交房之后的房屋质量问题,但像防水,墙面裂缝,电路,下水道等隐性问题,短时间之内很难得以体现。

目前,东莞作为国内唯一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让冲动购房有了回旋的余地,

那面对房屋质量问题谁下一个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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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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