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全球视觉新闻资讯
你所在的位置:汇视网 > 新闻 >国内

安徽重新修订汽车运输价格管理细则春运期间不得上调票价

发布时间:2016-11-25 13:43  来源:汇视网   编辑:竹隐  阅读量:14425   

原题目:安徽重新修订汽车运输价钱管理细则春运期间不得上调票价

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厅重新修订《安徽省汽车运输价钱管理细则》,新《细则》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据江淮晨报报道,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厅重新修订《安徽省汽车运输价钱管理细则》,新《细则》将于12月1日起实施。与原《细则》对比,定价方式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部分客运价钱将实施市场调理价,不再完全由政府定价,我省客运价钱摊开的长短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卧铺客车等领域。

包车等客运价钱将由市场决定

新《细则》定价方式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主如果将汽车乘客运价的定价方式由实施政府定价、政府指点价改成政府指点价和市场调理价,表现了市场化的请求。

与原《细则》对比,这些地方变化比较大。对农村路径客运由政府定价改成政府指点价管理,详细实施票价由运输经营者依据市场供求,在不冲破价钱部门审定的票价内自行确定。

我省完全摊开了四类客运价钱,即: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卧铺客车,开通高铁、动车组列车的设区市城区间客运线路(不包含所属县市客运线路),跨省运营的客运线路(农村路径客运除外),从事除农村路径客运之外的9座以下(含9座)小型载客汽车。

这四类客运价钱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本钱和市场供求情形或由承托两边依据里程、车型、车辆品级等协商确定,详细线路由设区市价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着积极稳妥、先试行后慢慢推开的原则确定。

为了不摊开的部分线路出现把持价钱和价钱垄断问题,在摊开价钱的同时,我省树立了汽车运价监测制度,当摊开的汽车运价显著上涨的,将采用约谈、提示申饬或展开本钱调查等办法进行干涉,催促和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对通同定价和把持市场价钱的,将依法严格查处。

春运期间不得上调票价

我省客运价钱中成人及身高超出1.50米的儿童搭车需购置全票。身高1.20米-1.50米的儿童搭车购置儿童票,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员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物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员证》购置优待票,儿童票和优待票按详细实施票价的50%计算。

可是,在客车满载的情形下,按乘客购票申报时间的前后次序安排免票儿童搭车,免票儿童人数不得超出客车审定载客人数的10%。携带免票儿童搭车的乘客在购票时应该提早申报说明,依照购票申报时间的前后次序安排免票儿童搭车。

购全票及优待票的乘客可免费携带行包10公斤,购儿童票的乘客可免费携带行包5公斤,残疾乘客可免费携带残疾专用车(非机动车)1辆,超出部分按行包计费。

为坚持票价相比较稳固,票价一经确定原则上1个月内不得更改。春运及重要节沐日期间不得上调票价。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搜索热词:安徽,汽车,管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