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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会-青海省推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发布时间:2016-11-04 16:23  来源:汇视网   编辑:李陈默  阅读量:8765   

4日,记者从青海省工商局得知,该省自3日起已整体推行经营者首问和补偿先付制度,工商部门请求,青海省往后部分商场、市场和网络交易、电视购物平台都将逐步作出高于法律法规的消费维权许诺,补偿先付。

据了解,今年3月开始,青海省工商局12315率先在该省消费环节启动“经营者首问和补偿先付制度”,如今,青海省132家经营者已经推动“两项制度”。如今,这些推动单位整体展开“两项制度”的宣传培训,签署许诺书,设立投诉站,各项制度落实、程序和方法上墙公示等工作。

所谓“两项制度”是指青海省将从2016年至2020年,基本树立社会协同共治消费维权的新机制,完成青海省消费环节推动“青海省推动经营者首问和补偿先付制度”全笼罩。其中,推动经营者首问制度是指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经营者要按照“谁销售商品谁负责,谁提供服务谁负责和保障质量、诚信经营”的原则,主动承当首问义务,迅速处理消费诉求。

青海省工商局副局长达建宁说,推动“补偿先付制度”指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商场、市场和平台经营者要按照“及时受理、迅速调和、先行赔付、过后追偿、杜绝推委”的原则,实行消费维权第一义务人职责,妥当处置消费纠纷。

达建宁表示,本次经营者首问和补偿先付制度观摩会旨在政企联手,树立消费环节经营者与执法机关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执法机关与消费者之间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新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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