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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务总监特训营之所得税课程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5-04-10 10:24  来源:汇视网   编辑:admin  阅读量:7844   

  2015年03月19-20日,由地产税务大师吴克红主讲的房地产税务总监特训营第二讲课程在广州威尼国际大酒店圆满结束,来自旭辉地产、华美地产、雅居乐集团、正佳集团、越秀地产、实地地产等的四十多名房地产集团财务总监、税务总监等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房地产集团企业所得税管理大全》培训。吴老师从纳税人与居民身份管理说起,分享了房地产企业的征税范围与征收方式,从《企业所得税法》法律到31号文红头文件,步步递推所得税季度预缴公式的来龙去脉,详解年度汇算清缴纳税调整项目及其控制方法,辨别所有令人模棱的不需调整项目,以实例指导如何强力索取应退税款。语言犀利幽默,案例如铁。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在2003-2014年连续12年将房地产行业列为“指令性检查行业”,2015年仍然将房地产和建筑业列入“指导性检查行业”,并要求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国地税联动轮查”!“缴税越多,查得越勤”是房地产行业纳税人的生动写照。而31号文“以文代法”,倒逆房地产行业“先预售后结算”的生意顺序,将房地产企业纳税人的所得额确认规则全面向收付实现制倒退,使企业所得税成为稽查局取之不尽的“查补税源”和指控房地产行业是“偷逃税重灾区”的铁证。既要“高度遵从税法”,又要“强力控制税收成本”,是房地产企业税务经理的双重职业使命。房地产企业税务经理人如何决策才能够以当前社会所能接受的力度,有效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帮助公司实现“高度遵从所得税法”和“严格控制所得税成本和现金流出”双重目标的完美结合?

  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是房地产企业集团三大税负之一,税费用约占纳税总额30%,用占《利润表》收入的比例超过5%。面对如此严峻的行业形势,吴老师围绕国税发[2008]299号文和国税发[2009]31号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享,并对新31号文的出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虽然这两个文件有很多不合理之处,包括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的应对措施也不尽相同,总体采取“不反对、便遵从”的处理原则。

  吴克红老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历任零售企业集团、地产企业集团税务总监。吴克红税务师事务所肩负“以维护纳税人权利为已任”的职业使命,专注于中国零售与房地产行业的税务管理方法与实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顶尖的税收成本控制、税务风险控制、税款现金流管理和税务争端处理服务。

  为培养顶尖地产税务人才,在广州开办的为期两年《房地产税务总监特训营》,由吴克红老师亲自担纲主讲,分为24个主题,189个课时(27天)、涵盖3900个控制点。让广大税法工作者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实现精密控制房地产企业集团税收支出的税务经理梦想。全套课程将在房地产税务总监网上同步更新。

  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和申报正在进行时,应客户的强烈要求,4月16-17日《房地产集团企业所得税管理大全》课程将继续在北京开讲。

  2015房地产企业税务总监特训营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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