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全球视觉新闻资讯
你所在的位置:汇视网 > 新闻 >财经

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3 19:00  来源:汇视网   编辑:子墨  阅读量:13620   

财建[2016]6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义务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义务公司:

依据《财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的告诉》(财建〔2012〕102号)和《财务部关于散布式光伏发电实施依照电量补助政策等有关问题的告诉》(财建〔2013〕390号)要求,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相符要求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现予以发布。

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散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便可按电量享用补助。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有限义务公司按期汇总经营范围内的自然人散布式项目信息,并报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立案。地方独自电网企业经营范围内的自然人散布式项目,由省级财务、价钱、能源主管部门按期汇总后报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立案。

列入补助目录的项目,当“项目名称”、“项目公司”、“项目容量”、“线路长度”等产生变化或与现实不符时,需及时向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请求变更,经同意后才可持续享用电价补助。

财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16年8月24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搜索热词:能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