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年内启动实施
发布时间:2016-08-19 10:59 来源:汇视网 编辑:宋元明清 阅读量:10319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记者许晟、谭谟晓)作为国企改革“1+N”配套文件之一,国务院国资委、财务部、证监会日前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杂一切制企业展开员工持股试点的看法》,在年内启动实行首批试点。
依据试点看法,试点企业须是主业处于充足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科技类企业优先。央企二级以上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筹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暂不展开员工持股试点。
为更好地鼓励骨干员工,试点看法规定,只有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成绩和连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庸才能够加入员工持股。
依据安排,试点企业的推动方法是“成熟一户展开一户”,到2018年年末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形再合时扩展试点。首批试点中央企子公司数目为10家,地方国企为5到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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