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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就网约车管理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6-10-16 13:20  来源:汇视网   编辑:山歌  阅读量:10880   

新华社合肥10月15日专电(记者马姝瑞)就社会关心的网约车管理问题,合肥市政府日前公布了《合肥市网络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行细则》(征询看法稿),对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型、驾驶员、平台等予以标准,向社会各界公布征询看法。

合肥市提出,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该相符以下要求:在市区注册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相符规定的具有行驶记载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配、应急报警装配;车辆技术性能相符运营安全有关技术标准;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请求时未超出3年;车型标准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相符上述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由车主或平台向市路径运输管理机构提出请求,审核通事后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实》,并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车辆应用性质为“预定出租客运”,发放《网络预定出租汽车运输证》。

征询看法稿提出,网约车运输证刻日为8年,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迫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应用年限达到8年时,须退出网约车经营。

关于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要求,合肥要求其具有本市户籍或获得市区栖身证,同时获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法、危险驾驶犯法记载,无吸毒记载,无喝酒后驾驶记载,最近持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载;无暴力犯法记载;最近5年内无被撤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记载;年纪不超出60周岁。相符要求且考察及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用期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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