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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邦照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发布时间:2017-05-01 19:36  来源:汇视网   编辑:笑笑  阅读量:785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横店 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照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得邦照 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63元,共 计募集资金111,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16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4日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23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 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投资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 1 51,100 51,100 设项目 2 年产 116 万套 LED 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 10,590 10,590 3 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7,470 7,470 1 4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35,000 合计 104,160 104,160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中,“年产 11,000 万只(套)LED 照明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其募集建设期 3 年;“年产 116 万套 LED 户外照明灯具建设项目”其募集建设 期 2 年;“照明研发中心及光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其建设期 3 年。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目前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范围 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 4、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情况 2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 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 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 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 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得邦照明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 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得邦照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 3 规。 因此,浙商证券对得邦照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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