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有房有车却要求办低保 遭拒后怒告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11-15 14:35 来源:汇视网 编辑:牧晓 阅读量:6600
“我的情形太特别了,应当给我办低保。”60岁的王先生这样以为。 在这句话的背后,是属于他自己的120平方米的住房、私人车和车库,还有家具市场和装扮材料市场的4个摊位。 遭到民政部门的拒绝后,王先生一怒把民政部门告上法庭。 王先生:我是“筹划生育贫苦户” 1月9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市首起此类案件。 据介绍,2005年8月21日,原告沙河口区民政局向王先生下发了不予解决低保的告诉,缘由是他家的实际情形不相符低保要求。于是,王先生将沙河口区民政局告上法庭。 “尽管我有房子、有车库、有摊位,但我的情形太特别了,民政局应当给我解决低保。” 9日,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王先生几乎声泪俱下地陈说了自己的不幸遭受:他38岁结婚,39岁有了孩子,但2001年孩子因病逝世,以后,他和老婆又要了一个孩子,目前才2岁多,因为没有正式工作,他们抚育孩子特别困难,他以为依据有关法律,关于实行筹划生育的贫苦户,政府应当赋予生活保证。 法庭上,王先生要求判决沙河口区民政局给其解决低保,还向沙河口区民政局提出补偿1万元精神亏损费的补偿要求。 民政局:他家一套房子就值70万 “他这样的要求怎样能享用低保?”法庭上,原告沙河口区民政局立场非常果断。 该局在法庭上出示的调查显示:王先生家3口人,王是工厂退休工人,每个月退休金563元。另外,两口儿在大连家具市场有摊床一个,面积50平方米,在大连某装扮材料市场还有3个摊位;中猴子园街道行业评价证实其守旧收入每个月700~800元左右,而且这两项收入稳固,王先生家月人均收入是421元。 据民政局调查,王先生有一套120平方米的私人住宅,价值70万元,还有私人车和一处价值快要14万元的私人车库。原告以为,王先生家的人均栖身面积达41平方米,已经超出了大连市22.21平方米的人均栖身面积。 法庭上,王先生承认了民政部门的调查。 “要房子有房子,要车有车,还要办低保,不管从人均收入和人均栖身面积上,都不相符享用最低生活保证待遇要求。”原告要求法院采纳王先生的诉讼要求,并表示,大连市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实行10年多来,像王先生这类情形,他们还是第一次碰到。 王先生在最后陈说中保持以为:“老来丧子,我的情形太特别了,特别优于普通,民政部门不能够搞一刀切。”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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