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原产于日韩及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存在倾销
发布时间:2016-07-14 09:15 来源:汇视网 编辑:谷小金 阅读量:13315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 (孙阳)今天,商务部公布终裁宣告,最后裁定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存在倾销,国内腈纶产业遭到了本质伤害,且倾销与本质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自2016年7月14日起,将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4.1%-16.1%。
    据了解,2015年7月14日,应中国腈纶产业请求,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的进口腈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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