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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WTO应如期弃用对华反倾销"替换国"做法

发布时间:2016-07-18 20:40  来源:汇视网   编辑:叶子琪  阅读量:15749   

    原题目:中国呼吁世贸成员如期弃用对华反倾销“替换国”做法

    新华社日内瓦7月15日专电(记者 凌馨)中国代表14日在日内瓦召开的世界贸易组织货色贸易理事会上表示,世贸组织成员应当如期弃用对华反倾销“替换国”做法。

    在14日的会议上,中国代表表示,依据《中国参加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世贸组织成员在对中国出口产品提议反倾销调查时采取“替换国”价钱计算倾销幅度的做法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中方催促一切世贸组织成员严厉实行第15条责任,如期弃用对华反倾销“替换国”做法,保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威望和严肃性。

    中国代表指出,弃用“替换国”做法是世贸组织成员在15年前作出的许诺,是中国参加世贸组织有关条目规定的法律责任,任何成员不该找任何借口回避实行第15条国际责任的责任。中国事不是市场经济国家,与如期弃用“替换国”做法是不一样层面的问题,应当分开议论。

    中国2001年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据中国常驻世贸组织外交官介绍,依据《中国参加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从今年12月11日起,世贸组织成员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必须依照世贸组织通行规则,以中国企业的价钱和本钱为基础确定倾销幅度。这是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权利,也是其他一切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实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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