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全球视觉新闻资讯
你所在的位置:汇视网 > 新闻 >国内

演员入股上市公司须说明出资作价根据

发布时间:2016-07-15 17:32  来源:汇视网   编辑:苏婉蓉  阅读量:5581   

    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艳)昨天,深交所联合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发展情形,启动并完成了信息披露请求的修订工作。关于市场关注的明星证券化,本次修订特殊请求对演职人员入股时的出资作价根据进行说明,并与其他投资者的入股价钱进行比较。

    最近几年来,国内影视行业发展快速,高额票房作品愈来愈多,上市公司与成品人、导演、演员在业务、股权等方面的协作方法陆续创新,明星证券化成为市场热点。从如今情形来看,公司的影视作品票房对公司二级市场的股价有较大的推进用处,上市公司与演职人员的协作及成绩对赌事项对上市公司经营有重大影响,也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事项。

    深交所昨天表示,2013年1月公布的《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已经于日前完成修订。

    在此次修订中,深交所特殊强调了披露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收入确认的方法办法。深交所称,因为票房收入其实不同等于公司的营业收入,假如公司披露的宣告中未明确高额票房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详细影响,则也许会形成对投资者的误导。另外,上市公司与演职人员的协作常常会对公司的将来经营及财务报表产生必定影响。考虑到上述情形,深交所本次修订请求公司披露起源于高额票房电影的营业收入区间,对票房收入与公司实际可确认营业收入之间的差别进行了强调,请求公司提醒有关风险。

    本次修订对上市公司与演职人员的协作提出了详细的披露请求,包含两边详细的协作方法、授权事项、排他性条目等。关于市场广泛关注的明星证券化事项,本次修订请求公司除披露估值基础、成绩许诺等情形外,还需对演职人员入股时的出资作价根据进行说明,与其他投资者的入股价钱进行比较,并说明演职人员是不是有详细的协作安排。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搜索热词:上市,公司,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