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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增5项农村“煤改清洁能源”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7-01-27 12:35  来源:汇视网   编辑:余梓阳  阅读量:15362   

本报讯(记者李庆国芦晓春)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农委了解到,今年北京农村地区将完成700个村落住户的“煤改干净能源”,同步实行约1400个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合和籽种农业设施的干净取暖,基本完成村域范围内“无煤化”。为保证上述目的的顺利完成,今年北京新增加5项详细的补助政策,加大对“煤改干净能源”工作任务的政策搀扶力度。

对采取紧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取暖的农村住户,供气企业按不高于管道天然气价钱向农家收取应用费用,市财务按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标准给企业补助,缺乏部分由各区政府补助。

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合采取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水蓄能及燃气汽锅等设备进行“煤改干净能源”改造的,市财务赋予一次性设备补助。各区政府可赋予恰当补助,尽量削减村团体累赘。

北京市发改委对实行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采暖设备配套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赋予50%资金赞同,对实行集中式电汽锅、燃气汽锅配套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赋予30%资金赞同。

对夏季取暖农业设施恰当补助。将郊区夏季取暖农业设施实行的“煤改干净能源”和“减煤换煤”项目纳入全市大气浑浊管理工程项目财务补助范围。对“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行“煤改干净能源”改造的项目,市财务依照设备购买费用的20%赋予补助。

为鼓励各区推行“煤改干净能源”的新技术、新设备,在保持原有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政策整合。市级财务对干净能源设备进行补助,空气源热泵依照采暖面积100元/平方米、其他干净能源取暖设备依照设备采购价钱的三分之一补助,补助金额每户最高不超出1.2万元。各区政府可在与市级一致补助的基础上加大补助力度,尽量削减农家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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